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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交房前可以退房吗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