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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的处理

 离婚后房贷的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